民族服饰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民族的传统服饰元素是一个民族最直观的象征,是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形式。通过传承和保护民族服饰,对于推动我县特色民族文化更好更快地发展,不断提升凌云影响力具有深远的意义。根据《2013年政协工作要点》安排,县政协于2013年8月-11月,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凌云民族服饰发展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经过县内、县外的视察和调研,召开有关人士座谈会、察看民族服饰展示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传承和保护凌云特色民族服饰的建议意见,认真履行委员建言献策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调研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族服饰发展现状
凌云县古称泗城,是一个有着近千年州、府、县治之地历史的文化古城。东面与凤山、巴马县接壤,南面靠右江区,西邻田林县、北依乐业县;四周群山高耸,海拔在210至2062米之间,县境总面积2037.46平方公里。全县辖3镇7乡,其中5个瑶族乡。壮、汉、瑶3个民族是凌云县的主体民族,据统计,2012年末全县总人口21.9万人,其中壮族70892人,汉族101847人,瑶族45866人(蓝靛瑶18072人,背陇瑶27794人,盘古瑶468人),少数民族人口占55.8。1992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凌云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全县百岁以上寿星365人,高过世界长寿区认定标准占人口的比例,是国家认定的首个“全国异地长寿养老养生基地,享有“山上水乡、古府凌云、宜居天堂”的美誉。凌云县也是“中国名茶之乡”,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华诗词之乡”。
在凌云县三大主体民族中,服饰文化成为区别各民族外在特征的重要标志,三大民族各有自己独特的服饰风格,同一个民族不同支系(如瑶族)也有其不同的服饰特点。由于地理环境、气候、风俗习惯、经济、文化等原因,各民族服饰经过长期演变和发展,形成了不同风格、绚丽多姿的民族服饰文化。这些多彩的、独特的服饰文化主要分布在该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如加尤镇和玉洪乡的壮族;玉洪乡、逻楼镇的蓝靛瑶;泗城镇、加尤镇和下甲乡的背陇瑶,以及玉洪乡、朝里乡的盘古瑶等,他们还保留着一些传统服饰的习惯,县内汉族虽然也有独特的服饰特点,但受时代服装新潮的影响,平时几乎看不到他们着民族服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从事民族服饰制作的小作坊有5家,全县民间现仍保存有各民族老、青、幼年的服饰约28500套,其中壮族约3000套,汉族约800套,蓝靛瑶约13000套,背陇瑶约11000套,盘古瑶约700套。与民族服装相关联的装饰和行为艺术的还有各式各样的包头巾、腰带、绑脚布、布鞋、刺绣、长号、烟斗、鸟笼、唢呐、夜婚、七十二巫调、哭嫁、山歌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作为一种象征性的民族服饰文化也随着发生变化,壮族、瑶族与汉族之间的通婚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原本具有鲜明特色的服饰文化逐渐被汉化和壮化。但是,服饰文化对凌云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和贡献是很大的,它以独具魅力的、原生态的文化元素植入了生态文明建设载体当中,主要表现在:
一是民族服饰与凌云民族村寨已经有机结合起来,成为特色旅游的原生态元素,带动了我县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个别民族村寨依托本民族原生态的的服装、装饰以及行为表演等娱乐项目吸引八方游客的好奇心,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泗城镇金保村蓝靛瑶和逻楼镇新寨屯蓝靛瑶的民族风情园,朝里乡那巴屯壮族的那巴节、朝里“三月三”歌圩节等等,这些原生态的旅游精品与服饰文化密不可分。
二是着民族服饰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乡镇和村寨举办重大节庆活动的点缀和“调料品”,通过统一着民族服装,可以增强节日活动的浓厚氛围,彰显多彩民族风情的魅力,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
三是随着凌云各民族对本民族特征性的服饰怀有传承和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加强凌云县各民族服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启动并逐步得到重视和落实,这将更加有力地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民族经济的繁荣发展。
二、目前我县民族服饰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少数民族服饰汉化、壮化比较严重,保护措施还不够,原生态民族服饰几乎濒临消失。主要原因:一是现代服饰的简单、方便和流行,使凌云各民族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大改变,不再受本民族服饰的束缚。二是传统的民族服饰制作过程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作工艺繁琐,一件精美的民族服饰盛装至少需要10-30天的时间才能完成,制作费用成本昂贵。三是各民族原服饰需要的布料粗糙、厚重,穿着不便,难于洗涤,而现在流行的服饰布料质量好,轻盈,凉爽,适宜四季穿戴。于是不少少数民族的青年人已改穿汉族服装,个别地区甚至已经见不到民族服装。
(二)凌云服饰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品牌。由于开发和保护措施不当,传统服饰制作工艺逐步流失,没有形成稳定的产业,即使有,也不具备品牌条件,需要进一步打造和包装。
(三)民族服饰与旅游开发还没有很好地融合,特色民族服饰文化带动经济发展的力度还不大。
(四)民族服饰工艺复杂,质量不高,制作难度大,民族服饰难以形成批量效应。
(五)民族服饰艺人思想还不够开放,技术封闭,不想传授给他人,而且懂技术的人越来越少,服饰工艺的繁琐和不开放性进一步制约了我县民族服饰的传承和发展。
(六)政府投入支持、保护和传承民族服饰产业发展的力度不足,还没有出台相关的保护措施和激励机制,存在自发发展和消亡现象,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也亟待完善。
(七)人们对民族服饰文化价值的保护意识不强,还没有自觉申报服饰产品专利保护。
(八)服饰产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还没有深入打造出具有原生态的凌云服饰文化示范点,同时没有组建凌云民族服饰协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服饰产业格局还没有形成。
三、传承和保护我县原生态民族服饰的优势分析
凌云县具有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素有“山上水乡、古府凌云、宜居天堂”的美誉,同时,凌云也有浓厚底蕴的民族服饰风格,是一道让人流连忘返的美丽风景,它的原生态民族元素不可复制。如何充分利用原生态的宜居环境和优秀的民族服饰资源,打造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品牌和特色旅游精品,对于提升凌云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传承和保护凌云原生态民族服饰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一)凌云有巧夺天工的刺绣艺术,绣品针法灵活,绣法多变,绣花图案丰富,精美绝伦,具有鲜明的文化色彩和艺术魅力。
(二)服装织布的制作过程复杂、原生态手工艺,是不可复制的文化遗产,是凌云一大文化艺术特色,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珍贵的、原生态的“活经济”、“活生产力”。
(三)凌云具有近千年的州、府、县治地历史。据史载,凌云古为百越地;秦属桂林郡;汉、晋属郁林郡;唐属邕管羁縻双城州。宋皇佑五年(1053年)始置泗城州,属广南西路邕州右江道;元代仍称泗城州;明代泗城州辖罗甸、望谟、贞丰、册亨以及利州、唐兴、归乐、上林峒、安隆、古勘峒、程县、龙川,成为明代广西最大的直隶州,素有“百粤榷尊,两江上郡”之美誉。乾隆五年(1740年)新置凌云县,府县同城。泗城府下辖西隆州、西林县、凌云县,1912年废凌云县单设泗城府。一千多年的历史,凌云管辖的行政区域广泛,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是凌云县各民族缔造的结果,悠久灿烂的文化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民族服饰展现出来的,传承和保护凌云民族服饰,也就是传承凌云悠久的文化历史。
(四)凌云有泗城金保、逻楼新寨等民族风情寨,也有玉洪长号演出队、沙里斗牛节、朝里三月三歌圩节、茶文化旅游节等特色的民族文化活动,这些已经成为凌云特色的、重要的旅游元素,这些元素配之以多彩的民族服饰,则更加彰显凌云独特的文化魅力,更加吸引游客的眼球。为此,传承和保护民族服饰,并使之与凌云旅游景区、景点一起包装打造,是我们县旅游资源的一大特色。
四、保护和传承民族服饰元素,提升我县特色旅游影响力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抢救和保护民族服饰工作,尽快申报濒危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现代新潮时装信息的不断渗透,凌云民族服饰面临着现代化进程的改革和冲击,大多数少数民族的青年人已改穿流行服装,个别地区甚至已经见不到民族服装。为此,有关部门要尽快地抢救少数民族服饰资源,将我县民族服饰列为濒危项目,及时收集一套完整的传统服饰,整理系统的文字材料申报项目,避免凌云特色的民族服饰文化的消失。同时,要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服饰改革,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和民间服装设计师在广泛听取本民族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出新的民族服装,在保持基本的民族服饰特点的前提下力求大方、美观、简洁、适用,便于生产生活,便于今后组织大规模机器生产,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重视民族服饰品牌创建工作,加大支持投入力度。一是要树立民族服饰文化不可复制的观念,增强保护意识,特别是要积极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加强民族服饰知识产权的保护,把凌云多彩的服饰培育成为一个知名品牌产业。二是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将开发和保护凌云民族服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每年要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对在我县投资办厂或建设营销网点的企业给予补贴。加强金融税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凌云民族服装产业。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相应的传承制度。建议以政府名义研究制定传承和保护凌云民族服饰的激励机制,并认真执行和抓落实。对凡是从事民族服饰的厂店及个人,均可要求申请相应的项目经费,开展民族服饰的制作和传承活动,对开发、传承和保护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要寻求传承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社会的结合点,使民族服饰、民族风情尽可能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从而体现其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一是建议将凌云民族服饰元素体现于旅游内涵中,要重视和提倡以凌云民族服饰文化为代表的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传承,使民族文化直接为我县经济发展服务。二是要把打造特色民族服装品牌作为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将民族服饰采用的面料与凌云传统文化相融合,突出服饰文化的独特内涵,不断拓展民族文化的空间。三是要把握好传统服装元素与现代服饰的有机结合。要注重原生态保护,既要合理传承民族传统服饰的款式、色彩、佩饰等基本元素,体现其基本的文化功能,又可以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对其进行一些创新,不断增添时代新内涵。从选用布料、色彩搭配、款式品种、制作工艺等,分节日装、演出装、礼仪装、生活装、劳动装、工作装等等,分档设级、分门别类进行创新设计和制作加工。特别要注重节日装、生活装和工作装的开发,让社会接受、公务采用、市场推广销售,要注重与美观实用有机结合。四是要突出抓好一批民族民俗文化村、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加快金保、新寨等民族风情区(点)的开发和包装,更好的传承、保护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不断提升我县乡村旅游的民族文化品位,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步伐。
(四)包装推出一批服饰文化方面的招商引资项目。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到区内外参观学习服饰文化的先进经验,把专业人士、民族文化品牌企业请进来研究制作民族服饰。
(五)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凌云多姿多彩、独具魅力的凌云民族文化。一是政府要大力提倡开发和保护民族服饰文化,民间和社会也要加强提倡,合力参与